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

日期:2016-12-09 / 人气: / 来源:未知

·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人公共娱乐场所等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表格在消防窗口领取);
2、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都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场所平面布置图
6、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7、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申请消防验收或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①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图纸分类成册打孔用棉线装订);②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认证证书、型式认可证书、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消防产品来源证明等);③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④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
9、若办理该开检项目非建设单位法人的,建设单位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时间)及委托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
10、凡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上须有提供人盖章确认与原件是否一致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作者:admin


现在致电 028-61669690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