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办事指南

日期:2016-12-09 / 人气: / 来源:未知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办事指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第19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第89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二)《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25号)第三条“从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取得卫生部或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申请从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第十一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下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
(三)《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325号)的规定。
二、申请条件
(一)新办、新增项目
1、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
2、放射卫生防护检测;
3、个人剂量监测。
(二)延续
持有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的3个月内提出延续申请;
(三)变更
1、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2、拟变更许可事项:单位名称、法人、单位地址名称变更等。
三、申报材料
(一)新办、新增项目
1、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在WWW.SCZW.GOV.CN网址下载)
2、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请单位简介:包括单位的主要职责、人员组成、组织机构、工作场所、实验室能力、开展的工作内容等;
4、放射卫生质量控制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目录、作业指导书目录);
5、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样表可在WWW.SCZW.GOV.CN网址下载);
6、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岗位、从事本专业或本岗位的时间等)及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出具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8、仪器设备清单(样表可在WWW.SCZW.GOV.CN网址下载);
9、工作场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10、《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申请新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新增部分按新办证办理,并提交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省卫生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对方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省卫生厅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技术考核。
(二)延续
持有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的3个月内向省卫生厅提出延续申请。延续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
1、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申请表(可在WWW.SCZW.GOV.CN网址下载);
2、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原件;
4、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4年以来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总结报告;
5、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
6、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样表可在WWW.SCZW.GOV.CN网址下载);
7、相关仪器设备清单(样表可在WWW.SCZW.GOV.CN网址下载);
8.、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
省卫生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对方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省卫生厅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技术考核。
延续后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沿用原证号。
(三)变更
1、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机构地址(路名、路牌)发生改变的,可向省卫生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变更申请表(附件6);
(2)公安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情况证明材料,或者单位主管(上级)部门出具的任命决定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原件。
2、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变更其他核准项目的,需重新申请资质审定。
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变更资质证书期间,应暂停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变更后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沿用原证号。
(四)注销
1、注销申请报告;
2、《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五)遗失补办
1、遗失补办申请报告;
2、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登载遗失声明的省级以上报刊。
补办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沿用原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补发日期,在该日期后打印“补发”字样,有效期限不变。
以上资料均须提交电子文档,所交资料均要求A4纸打印(图纸除外),加盖单位公章,按次序装订;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
四、办理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厅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二)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
(三)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厅窗口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结论。
经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权利。
(四)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单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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