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办事指南

日期:2016-11-15 / 人气: / 来源:未知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办事指南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www.cdfda.gov.cn)申报端或省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http://118.26.25.131:8099/spEn/),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并附相关申请材料。
第二步:申请人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三步:成都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收到《受理通知书》后,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第四步: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五步:申请人到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1、由申请者签署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不小于4寸,画面清晰可见)、操作流程等文件;
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核对原件)。

作者:admin


现在致电 028-61669690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